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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【信息时间:2020-06-19 阅读次数:】 各交易主体: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“不见面服务”,全面落实国办函2019〔41〕号文,根据建市〔2019〕68号文件要求,推进市本级全流程电子化配套制度建设,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,提升服务效能。现就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推行电子投标保函,利用信息化手段,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了切实减轻投标人负担和保障招标人权益,激发市场活力,同时保证交易活动的严肃性,完善全流程电子化配套制度建设,自2020年6月19日起,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,推行电子投标保函。 二、有关要求 自2020年6月19日起,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,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银行转账、电子投标保函并行的运行模式,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。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类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法,鼓励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参与交易活动。 1.银行转账递交方法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,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。 2.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方法。投标人直接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(电子保函)支撑平台上点击开具投标保函项,按要求操作,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出函机构,由出函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,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。 特此通知。
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9日 |